申 请 人 背 景
申请类别:EEBC-SKILLED WORKER
职位:Construction Manager
年龄:近50
学历:本科
雅思:6-7.5
经验:国内二十多年相关经验
是否有LMIA:有
BCPNP递交时是否已经在加拿大工作:否
申 请 流 程
面试以及申请LMIA: 2019.03
获得LMIA:2019.04
BCPNP递交:2019.09.15
递交工签:2019.09.18
注意本案中申请人因为一定原因无法在LMIA获批后立刻递交工签。工签递交日期晚于LMIA整整5个月,这给整个案子埋下了一个隐患,后面我详细说。
BCPNP获批:2019.11.29
注意本案有面试,有补料
工签获批:2019.11.30
案例细节:我在前面有说到,申请人因为一些不可抗力无法在LMIA获批后立刻递交工签登陆加拿大,所以造成了一定隐患,但由于我们早知道这个隐患的存在,因此在4-9月之间也做了一些准备,在后续也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我们在9月15号递交了BCPNP后,首先加拿大的Employer在11月7号的时候接到了电话的面试,面试进行比较顺利。但有一个问题officer比较疑惑就是为什么申请人还没有来上班。因此面试后officer立刻发了邮件给申请人,询问工签的递交情况,我们如实回复了工签递交的日期。两天后,我们收到了大家都最不想看到的Procedural Fairness Letter, 质疑工签、BCPNP和LMIA的时间差。我们随即进行了紧急的讨论,先按照当时的实际情况陈述了不可抗力的存在以及造成的影响。但很多时候单纯理由的陈述信并不能令officer满意即使是真实存在的情况,我们又根据以往的经验以及小窍门更加丰满了陈述信的内容,最终在11月27号递交了解释信以及其他一些补充文件包括前面说的在4-9月中做的一些准备文件。第二天随即收到获批信。
案例点评:在这个案子中,我感谢申请人对我们的充分信任和在情况发生后的种种理解和一些很有价值的建议。我做这个工作这么久,发现很多时候申请人和移民代理人之间其实没有很多的信任感。也许毕竟事关紧要,一点点小小的问题和沟通不顺就会造成巨大的矛盾和不信任。我之前说过我同时有在帮很多申请人做副审核,监管一些案子的流程和办理情况。有些时候申请人和我埋怨、质疑的关于代理人的种种问题我站在一个第三方的旁观角度其实可以理解代理方的做法因此会对申请人做一些解释。有趣的是他们大多相信和接受我说的却难以在一开始就相信他们的代理人。也许这个市场是真的太乱了,但我也不得不说,移民很难,涉及的情况千变万化。在保持自己的警惕态度,积极了解真实情况的前提下,同时双方也尽量多一些理解和沟通,让整个案子进行的过程也少些焦虑和烦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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